BLS International的退款政策
本政策(“退款政策”或“政策”)仅适用于BLS International收取的服务费和增值服务费。本政策不适用于为申请人希望申请的国家的签证而支付的签证费和合法化费。签证费和合法化费由各签发签证的政府酌情决定。
申请人必须仔细阅读本退款政策。在从BLS International购买任何服务之前,申请人应熟悉本退款政策的条款。通过使用BLS提供的服务,申请人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了BLS International的退款政策。
定义
“申请人” 指申请签证或要求和/或购买“服务”和/或“增值服务”的任何人。
“申请” 指申请人或其授权代表为提供服务和/或增值服务而正式填写并提交给BLS International的申请表。
“政府” 指签发签证的有关政府。
“发卡人” 系指签发申请人信用卡或借记卡的银行或实体。
“退款资格标准” 指本节规定的标准。
“退款申请表” 指BLS International的表格,其中包含申请退款所需的信息和支持文件,可以在线填写并提交。
“服务费用”: 指申请人根据服务条款和条件购买的服务应支付的费用。
“服务”: 指由BLS International提供的签证处理服务。
“交易费用” 指银行或金融机构或实体为处理向申请人提出的有效退款请求而收取的任何费用。
“增值服务” 指申请人在BLS International网站上提供的所有可选增值服务或附加服务或贵宾服务。
“增值服务费用” 指申请人根据BLS International网站条款和条件购买增值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BLS International” 指BLS International或其任何子公司、联营公司或附属公司或集团公司
“签证费” 指有关政府向申请人签发签证所收取的费用
“网站” 指BLS International网站
“网站条款和条件” 是指适用于并发布在BLS International网站上的条款和条件。
一般退款条件
退款资格准则
服务必须在签证预约日期前至少3个工作日取消,取消证明必须与退款申请表一起提交。如果申请人在取消签证预约之日起30天内在线提交退款申请表,则所有退款请求将被接受和考虑。退款应遵守本条款,包括BLS International对各政府的数据保留义务。
如果申请人就相同的服务被收取了超过一次的费用,或者申请人支付了一笔超额费用,并且申请人可以提供该超额费用的证据,申请人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要求退款。
在下列情况下,不接受退款或取消服务的请求,也不给予退款:
退款处理时间:
服务费或增值服务费的退款可在通知申请人退款决定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内处理。
收到退款
退款将使用与服务或增值服务相同的付款方式进行处理。例如,如果用信用卡或借记卡付款,退款也将转到同一张信用卡或借记卡。
如果BLS International无法以相同的付款方式处理退款,则BLS International应通知申请人处理此类退款的替代付款方式。
如果使用借记卡或信用卡付款,退款金额将根据发卡机构记入申请人借记卡或信用卡的日期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