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blscn.cn

BLS Logo

Follow Us

在中国 申请西班牙签证

上海、南京、杭州签证申请中心敬至申请人们的重要通知

即日起,在上海领区递交签证时,航班预订必须是有效的,预订单上不仅仅需要申请人的姓名,也需要包含足够的信息来识别往返的航班预订并体现出机票预定平台的信息

在中国居住的申请人,不论何种国籍,申请签证要求

留学和居留签证

目前没有接种疫苗的限制和要求,都可以正常申请。

短期申根签证,每半年最多停留90天 包括商务、探亲、旅游签证等)

- 接种疫苗的申请人:
目前没有任何限制,都可以正常申请。
所接种的疫苗必须是欧洲药品管理局或者世界卫生组织承认的(辉瑞、莫德纳、阿斯利康、强生、北京生物和科兴)疫苗。申请人需要至少在14天之前完成全部接种,并提供证明材料。

- 未接种疫苗的申请人:
- 般来说,不符合下列任何类别的申请人将被拒绝入境,签证不予发放:

  • 欧盟、申根国、安道尔、摩纳哥、梵蒂冈(罗马教廷)或圣马力诺的常驻居民要前往该国,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欧盟或申根国签发的长期居留签证的持有人前往该国。
  • 医护人员、医疗专家和需要返回继续工作的老年人的看护人员。
  • 执行航空运输任务的航空人员、运输人员和海员。
  • 需要履行职责的外交、领事、国际组织、军事、民防人员和人道主义组织成员。
  • 前往欧盟或者申根国从事学业活动的学生,需持有居留证或签证和医疗保险,最早可以在开课前15天之内进入该国。
  • 所从事的工作是必要的,不能推迟或远程完成的高素质工作人员,包括将在西班牙举行的高水平体育赛事的参与人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因必要的家庭原因而需要出行的人员。
  • 可以提供因不可抗力或紧急情况的证明文件,或出于人道主义原因允许入境的人员。
  • 根据657/2020附件所列名单中的国家(因为对等原因不包括中国)的居民,需要从本国离境。如需转机,中转国也需要在此名单之中。如果中转国不在名单中,则不能离开机场。

重要提示

-所有从西班牙领土以外的任何机场或港口出发的旅客必须填写一份公共卫生表格。在出发前要通过以下网址(www.spth.gob.es)或 通过以下APP(SPAIN TRAVEL HEALTH-SpTH ) 在线填写该表格。

提交该表格之后,旅客将获得一个二维码,在到达西班牙入境机场时需要出示。

-只在机场过境但不涉及入境的情况下,不受任何限制的影响。

-12岁以下的儿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需要提供疫苗接种证明。

从2020年7月1日起,所有从其他国家前往西班牙的旅客,无论其国籍、年龄或其他情况,都必须填写并签署航空健康信息表。旅客将对所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和准确负责。如果旅客是未成年人,受抚养人或残疾人,则由其监护人填写表格,由监护人对填写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旅客在出发前往西班牙前,请务必在网上 https://www.spth.gob.es/ 或者下载手机应用 "SpTH". 填写相关信息,这可帮助获得机场健康检查所需的二维码(纸质或手机),以便继续之后的旅行。

请注意每一份健康信息表都是针对个人的,不得转让,并仅与此次行程有关。

重要信息

尊敬的申请人:
请您在进入西班牙签证中心所在的大楼前出示您的预约信息单及按照物业人员要求现场扫描“随申码”。待确认您的预约时间及健康状况(显示绿色)后方可进入大楼,进入签证中心前主动出示“随申码”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尊敬的申请人,请注意,BLS签证中心不会就任何外部机构或代理为您提供的服务承担责任。请您谨慎选择,以确保您的利益

根据西班牙驻广州总领事馆规定,在广州领区递交西班牙申根签证申请的申请人,需提供双面的打印的申请表,谢谢合作。

BLS西班牙签证申请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为您所接受并付费的服务提供收费凭证。如有任何付费未收到凭证,请写邮件至 complaint.china@blsinternational.net 进行投诉。

在签证中心,您可免费获得预约、清单和申请表。您也可以登录 https://blsspainvisa.com 下载上述表格。

除西班牙外交部授权的接待和处理西班牙签证申请服务以外,BLS西班牙签证中心不提供任何其他服务。

重要通知

西班牙驻上海总领事馆开放受理长期居留及留学签证申请,均须提前预约,详见本页。

根据240/2007号皇家法令中的欧盟公民自由流动制度的相关规定,欧盟公民在出具适当文件证明的前提下可入境西班牙。若欧盟公民的亲属符合自由流动制度的条件时,也可入境西班牙。在此情况下,其亲属必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对入境西班牙的理由进行解释说明,并且满足自由流动制度的其他条件。此外,欧盟公民的亲属须持有欧盟公民家属签证。

提交申根签证申请前,请务必了解以下出入境新规:

即日起,根据欧盟理事会通过的2020/1052号建议与内政部于7月18日在西班牙公报公布的7月17日INT/657/2020法令,针对COVID-19引起公共卫生危机,现对第三国居民入境欧盟与申根国家的临时限制条例进行修改,仅允许下列旅客经航空航海途径入境西班牙:

  • 欧盟成员国、申根国、安道尔、摩纳哥、梵蒂冈(圣座)或圣马利诺的长期居留居民,须持文件证明其旅行目的地为该居住国。
  • 欧盟成员国或申根国签发的长期居留签证持有者,且旅行目的地须为签证签发国。
  • 因工作需求往返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包括医疗保健研究员以及老年人护理专家。
  • 交通运输人员,海员以及需要执行工作任务的航空运输人员。
  • 因工作需求入境的外交人员,领馆人员,国际组织工作者,军人,民防人员,以及人道主义组织成员。
  • 在欧盟成员国或申根国学习且持有相应许可或签证的学生,目的地仅限留学目的国且须于课程期间或课程开始前15日内入境。
  • 因工作必要性、不可延迟性或工作无法远程执行的高级专业人才,包括在西班牙参加高级体育比赛的人员。上述情况须提供证明文件。
  • 因家庭紧急情况被获准出行的人员。
  • 能够提供文件证明因不可抗力或必要情况、或出于人道主义而允许入境的人员。
  • 列表所示国家的居民。
    1. 阿尔及利亚
    2. 澳大利亚
    3. 加拿大
    4. 格鲁吉亚
    5. 日本
    6. 摩洛哥
    7. 新西兰
    8. 卢旺达
    9. 韩国
    10. 泰国
    11. 突尼斯
    12. 乌拉圭
    13. 中国

阿尔及利亚,中国和摩洛哥的居民遵循对等原则。